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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韓國政府為世越號沉船承擔共同責任
2018年7月20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韓國一家法院周四(7月19日)首次裁定,政府對於世越號渡輪災難負有共同責任。
首爾中央區法院(Seoul Central District Court)裁定政府以及渡輪營運商清海鎮海運為每位罹難者的家庭支付2億韓元(約合17.5萬美元)。此外,罹難者家屬還將獲得額外的500萬-8000萬韓元賠償。
沉船事件中大量學生罹難,救援行動錯誤不力,不單讓韓國舉國震驚,許多人也對時任總統朴槿慧及其政府十分憤怒。
事後調查顯示,世越號渡輪存在結構不穩定、超載、轉彎速度過快的問題。2014年4月16日,渡輪在韓國西南海域沉沒。
法庭文件顯示,世越號船長及部分船員棄船逃生,但乘客被告知留在船艙房間內。
渡輪上476名乘客中,三分之二是參加學校旅行的學生。許多人遵守船員的指令,因而被困在艙內。
法院認為,韓國海洋警察廳未能有效救援乘客。
2015年,船長被判處殺人罪,終身監禁。韓國前總統朴槿慧則否認她在此事件中反映不及時的指控。朴槿慧目前因腐敗指控在獄中服刑。
苗子/葉宣(據德新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