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暴力無國界 德國到底怎麼破?
2019年11月25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今年9月,德國聯邦訊息安全局(BSI)公佈的一項年度調查顯示,近四分之一的德國網民都至少有一次成為網路犯罪受害者的經歷。這其中又有13%的人曾經吃過網路霸凌和勒索軟體的苦。
本月初,德國9個聯邦州的警方共開展21次打擊網路仇恨的行動,包括搜查住所和審問等。德國聯邦刑事調查局(BKA)表示,在網路上發布威脅、恐嚇或煽動性言論並非小錯,此類行為最高量刑為5年監禁。聯邦警察定期展開類似行動。
早在1997年,德國出台《訊息和通信服務規範法》,涉及網路服務提供者的責任、保護個人隱私、網路犯罪和未成人保護等等,躋身全球範圍内首批規範網路行為的綜合性法律之列。
不無爭議的《網路執行法》
根據去年1月1日在德國全面生效的《網路執行法》(NetzDG),各網路平台要對其平台上的仇恨言論承擔更多責任。按其規定,任何在當地擁有超過200萬用戶的社交平台,必須在得悉有關"明顯非法內容"出現後,二十四小時內移除有關內容,否則面臨最高5000萬歐元的罰款。然而,該法不無爭議。批評人士認為,對普通用戶而言實際操作難度太大。以推特為例,如下圖所示,用戶在向平台舉報仇恨言論時需要有充足的法律知識才能成功舉報。
另有聲音認為,僅僅舉報和刪除並不能減少網路暴力。柏林的法官兼IT技術專家布依爾邁耶爾(Ulf Buermeyer)曾就《網路執行法》向德國之聲表示:"光刪帖根本沒有用。因為它並不能阻止惡言者立刻重新發文或上傳影片。真正要控制網上的仇恨犯罪,光靠刪帖是遠遠不夠的。"
加強處罰力度
巴伐利亞州司法部長艾森賴希(Georg Eisenreich)周日(11月24日)向德新社表示:"在匿名的網路世界裡人們更容易爆出侮辱的言論,而且傳播範圍更廣,難以徹底抹去。"
艾森賴希補充說,網路霸凌現象也進一步升級,所以"我們要因時制宜地更新刑法。" 他在草案中提議將侮辱罪的最高刑罰期限從目前的一年提高到兩年;將惡言毀人名譽罪的最高刑罰期限從一年提高至三年,將誹謗罪的最高刑罰期限從兩年提高至五年。
這名基社盟的政治家還強調:"面對日益增多的仇恨和煽動行為,我們這個法治國家必須要堅決抵制。要想有效地打擊極端主義,必須從控制言語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