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媒體越來越不自由
2007年1月27日納伊博-羅杉15個月前接手了阿富汗國家廣播電視台長的職務。這段時間足以讓他認識到,這種公法性質的媒體單位在阿富汗有著強大的敵人。
羅杉也因此而萌生退意:「我和文化與情報部部長的觀點難以調和,因此我今天已經向卡爾扎伊總統遞交了辭呈。我當初擔任台長之職的目的是想將這個廣播電視台改造成有民主意識的公法廣電台。但文化與情報部長卻向我提出了相反的要求。他希望將這個廣電台辦成政府的喉舌,為特定的政黨服務。這我做不到。」
羅杉還補充說,新文化與情報部長是個十分保守而嚴格的穆斯林,是親阿富汗伊斯蘭黨的人物。阿富汗新憲法雖然賦予阿富汗人以新聞與言論自由,但憲法同時規定,這一自由範圍不能超出伊斯蘭教規。而阿富汗新聞法賦予這一限制以具體的內容。新聞法第32章規定,禁止發表一切反伊斯蘭教義的言論。而什麼是反伊斯蘭教義的,則要由一個極端保守的伊斯蘭學者理事會來決定。
既使拋開這些法律因素,阿富汗許多不成文的禁忌就已經束縛了言論自由的手腳。記者保護協會主席薩曼德指出:「阿富汗是一個宗教及傳統的社會,真正意義上的言論自由在這裡是沒有的。有許多禁忌區域,比如恐怖主義,聖戰者組織頭目及軍閥的活動,腐敗,毒品生產及走私等都屬於不能報導的范疇。」
而目前阿富汗的記者們最為擔心的是政府最近一段時間所做出的限制言論自由的舉措。阿富汗記者協會主席傘扎拉吉說:「阿富汗政府最近七、八個月以來的行為讓我們甚感憂慮。政府企圖通過各種措施來限制新聞自由。首先是國家安全局出台了一個有二十幾個章節的安全法規。其中規定媒體不得報導國家的安全狀況。之後,總統在獨立紀念日的講話中表達了很強烈的反新聞自由的意願。」
不久前,卡爾扎伊總統任命了極端保守派人士卡裡姆-克拉姆擔任文化及情報部部長。他一上台就制定了新的限制言論自由的法規。「喀布爾周刊」總編達施提指出:「尚未失效的舊新聞法對新聞報導做出四條限制:媒體不能做違背伊斯蘭教義,污衊個人,頌揚暴力以及污衊戰爭犧牲者的報導。而即將出台的新新聞法又添加了五條限制措施,比如不許進行有關國家安全問題的報導。但對什麼是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沒有明確定義。」
新新聞法中的一個重要之處是將取消「違反新聞法審查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學者,人權組織及記者協會的人士組成,旨在保護記者。如果新聞報導出現爭議,則先由該委員會來評判其是否違反了法律。達施提指出,該委員會被取消後,記者隨時可能遭受牢獄之災:「如果這個評審委員會被取消的話,一旦對報導的內容發生爭議,那新聞單位及記者本人就會毫無保護地受到警察或者司法機構的干與。」
阿富汗的記者們試圖通過國際社會的支持及抗議活動來改變這種新聞自由空間越來越狹小的局面。此外他們還在努力尋求議會議員的同情,對新聞法草案的內容施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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